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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富武杀人案件

     发布时间:2017-09-14 09:32:20

 被害人唐某是大庆市金锣肉制品有限公司工人,和被告人周富武是工友,2013年5月18日晚上8点30分,唐某被被告人周富武残忍杀害,年仅24岁。
  周所使用的凶器是其工作单位大庆金锣肉制品有限公司杀猪车间的剔骨刀,经过调解用人单位赔偿被害人家属15万元,2013年12月,周富武被中级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受害人家属50万元。